▍Uber的消費者剩餘
消費者剩餘,指的是願付價格與實際支付價格的差別。比如說一顆蘋果對你價值三十元,但你只花了二十元買了那顆蘋果,那這顆蘋果對你消費者剩餘就是十元。
概念上,我們可以使用這類的量度,來衡量一項產品/服務為整個社會帶來多少好處。最近 NBER ( National Be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 ) 就刊登了這樣的一篇文章(詳見連結),分析 Uber 在美國市場總共產生了多少消費者剩餘。
這概念雖然簡單,但實務上並不好計算。市場上一顆蘋果二十元,是消費者的支付價格,而非消費者心裡的願付價格。願付價格,在一般的交易資料上觀測不到。
但Uber的例子就不同了。Uber在報價時,演算法會自動四捨五入,以方便使用者閱讀。因此,透過比較拿到「四捨」與「五入」不同價格的消費者之間,價格與實際叫車的比例,就能從中推敲出消費者剩餘為多少。
根據文中估計,2015 年 Uber 在美國總共替消費者產生了 68 億美元的消費者福利。當然,Uber並不是無中生有地產生這些福利。就算沒有Uber,這些乘客也可以選擇搭乘其他交通工具。所以這些剩餘,並不能當作是Uber帶來的福利淨效果。
儘管如此,68 億美元,這數字仍是非常驚人。
文章連結:http://www.nber.org/papers/w22627
回顧白經濟〈要放Uber進來嗎?〉:http://talkecon.com/uber/